发布日期:2019-02-25
2019年2月24日,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据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23日发生重大事故。 视觉中国 图 中新网2月25日报道,内蒙古矿企重大死亡事故人数再增1人。2月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官方获悉,内蒙古西乌旗银漫矿业23日发生的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锡林郭勒盟行署盟长霍照良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月23日8时20分左右,内蒙古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运送工人,车辆失控,撞向辅助斜坡巷道,造成重大运输安全事故。
记者25日从锡林郭勒盟官方确认,截至目前,此次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28名伤者正在全力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霍照良介绍说,目前所有受伤人员,已在锡林郭勒医院和锡林郭勒蒙医医院安排救治。
(原题为《内蒙古矿企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增至22人》)
此前报道:
应急管理部:内蒙古2·23事故涉事企业存在多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对事故原因展开核查,24号下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独家采访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裴文田就事故初步暴露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披露。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奔赴事故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同时也听取了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情况介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工作组认为涉事企业存在多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 裴文田:第一个方面从设备角度来看,企业应该说通过网络从市场上非法购买人员运输的车辆,这个车辆没有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也没有经过有关方面经过检测检验就擅自投入使用。从车辆荷载来看应该是不超过30人,企业实际在现场承载了50人,严重超员。与此同时,企业还擅自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将措施斜坡道运用于人员运输使用。在管理上,该企业也存在严重的以包带管行为,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 裴文田: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以后,并没有说组织各方面进行整改,而是任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与否也没有进行跟踪。
核查中,工作组还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了停产复工要求。在春节前期,企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停产,而事实上企业在1月15号就进行了停产,春节过后从2月13号又擅自进行了复工,导致大量人员下井,发生这次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监管不到位,特别是对春节、节后停产复工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裴文田表示,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认真总结这次事故的教训,推动各方面采取有针对的措施切实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央视记者 刘晓波 修治国)
来自:环球网国内新闻